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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视频聊天室的动画呈现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566575.5
  • IPC分类号:H04N21/4788
  • 申请日期:
    2013-11-14
  • 申请人: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基于视频聊天室的动画呈现方法及装置
申请号CN201310566575.5申请日期2013-11-14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3-11公开/公告号CN10441092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788IPC分类号H;0;4;N;2;1;/;4;7;8;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130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鹏;高远
代理机构暂无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视频聊天室的动画呈现方法及装置,上述方法包括:响应聊天室中用户的操作,获取与上述操作对应的动画,其中,上述动画包括该聊天室中主播和/或上述用户的人脸图像;将上述获取到的动画进行呈现。根据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提高了主播与用户之间互动方式的生动性和趣味性,主播与用户可以借助该视频聊天系统更好地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有效地提高了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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