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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80001827.2
  • IPC分类号:F21S2/00;H01J61/56;F21Y103/00;F21Y101/00
  • 申请日期:
    2007-10-15
  •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
申请号CN200780001827.2申请日期2007-10-15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2-11公开/公告号CN10136590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F21S2/00IPC分类号F;2;1;S;2;/;0;0;;;H;0;1;J;6;1;/;5;6;;;F;2;1;Y;1;0;3;/;0;0;;;F;2;1;Y;1;0;1;/;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鹰田良树
代理机构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龙淳
摘要
本发明提供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装置。本发明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光源(15);对上述光源(15)供给驱动电力的电源(19);用于对上述多个光源(15)供给上述驱动电力的共用电极(110);分别保持上述各光源(15),并且从上述共用电极(110)单独对上述各光源(15)供给上述驱动电力的多个保持电极(180);和介于上述共用电极(110)与上述各保持电极(180)之间的介电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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