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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数字电视广告显示系统及方法和数字电视接收终端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010513074.7
  • IPC分类号:H04N21/431;H04N21/472
  • 申请日期:
    2010-10-12
  • 申请人: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数字电视广告显示系统及方法和数字电视接收终端
申请号CN201010513074.7申请日期2010-10-12
法律状态暂无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2-05-09公开/公告号CN102447963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31IPC分类号H;0;4;N;2;1;/;4;3;1;;;H;0;4;N;2;1;/;4;7;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中心B座18-F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龙视传媒有限公司
发明人肖葵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彭愿洁
摘要
一种数字电视广告显示系统包括存储单元,用于存储与数字电视节目关联的广告的广告索引信息、广告详细信息,以及广告索引信息和广告详细信息的映射关系;接收单元接收用户发出的控制信号;读取单元判断当前播放的数字电视节目是否有关联的广告的广告索引信息,若有,则获取存储单元中所述广告索引信息,发送到显示单元,以及在接收单元接收到的控制信号为显示广告详情的信号后,根据广告索引信息和广告详细信息的映射关系,读取存储单元中的广告详细信息,发送到显示单元。本发明提供一种数字电视广告显示系统、方法及广告服务前端、数字电视接收终端,实现根据剧情的具体情节播放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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