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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310193117.1
  • IPC分类号:A61K36/752;A61P25/18
  • 申请日期:
    2013-05-23
  • 申请人:
    太仓市胜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
申请号CN201310193117.1申请日期2013-05-23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9-25公开/公告号CN103316126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K36/752IPC分类号A;6;1;K;3;6;/;7;5;2;;;A;6;1;P;2;5;/;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太仓市胜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镇中路20幢151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太仓市胜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太仓市胜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夏飞
代理机构上海卓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金重庆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所述的中药是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补骨脂10-16份、细辛6-9份、桃仁5-8份、枳壳2-5份、淡豆豉2-5份。本发明优点在于:本发明选用纯天然中药原料,全方配伍符合中药“君臣佐使”原则,经多年临床试验验证,具有很好的活血化瘀、行气解郁的功效,对精神分裂症疗效确切,药味数较少,毒副作用小,未见有明显不良反应,药物有效成分容易释放,吸收快,药效容易得到充分发挥,便于携带,易于服用,利于规模化生产,是一种安全有效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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