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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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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

商标无效

申请号: 4131840

申请日期: 2004-06-22

申请人: 浙江大力工贸有限公司

国际分类: 21类-厨房洁具

服务项:

2102抗热管、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玻璃杯(容器);

2105非贵重金属咖啡具、非贵重金属茶具、饮水玻璃杯;

2112家用抛光设备和机器(非电动的)、抛光材料(使发光用)(制剂、纸、石料除外)、清洁器具(手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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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商标名称 大力
申请号 4131840 国际分类 21类-厨房洁具 商标分类表
商标状态 商标无效 申请日期 2004-06-22
申请人 浙江大力工贸有限公司 查看此申请人的商标分析报告
代理机构 永康市立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此代理机构下的所有商标
商标类型 普通商标 是否共有商标 否
专用权期限 2017-08-14至2027-08-13 国际注册日期 暂无
后期指定日期 暂无 优先权日期 暂无

商品信息

商品与服务项

【2102】抗热管

【2102】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

【2102】玻璃杯(容器)

【2105】非贵重金属咖啡具

【2105】非贵重金属茶具

【2105】饮水玻璃杯

【2112】家用抛光设备和机器(非电动的)

【2112】抛光材料(使发光用)(制剂、纸、石料除外)

【2112】清洁器具(手工操作)

申请类似群 无 未申请类似群 无

申请人信息

申请类型 企业 地区商标 浙江商标注册
申请人名称 浙江大力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

流程信息

2021-12-02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撤销商标通知发文

2021-07-08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明通知发文

2021-07-02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发文

2021-06-02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收文

2018-06-10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注册证发文

2018-03-15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撤销商标通知发文

2017-10-19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发文

2017-10-13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明通知发文

2017-08-31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补正通知发文

2017-06-22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收文

2016-12-29 商标续展-核准通知打印发送

2016-08-18 商标续展-申请收文

2004-06-22 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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