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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检测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的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376926.5
  • IPC分类号:G06F11/32;G06F11/34
  • 申请日期:
    2015-06-29
  • 申请人:
    杭州镜之镜科技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检测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的方法和系统
申请号CN201510376926.5申请日期2015-06-29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9-16公开/公告号CN10491528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6F11/32IPC分类号G;0;6;F;1;1;/;3;2;;;G;0;6;F;1;1;/;3;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杭州镜之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座9楼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杭州镜之镜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杭州镜之镜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纪盈如;黄怡皓;吴砚;张镇达
代理机构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应圣义
摘要
本发明适用于数据处理领域,提供了一种检测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的方法和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根据眼镜与可视物的距离以及对所述可视物的光感数据,判断所述可视物是否为电子产品;如果是,则记录所述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将所述使用时间与预设的使用时间阈值进行比较,如果所述使用时间大于所述使用时间阈值,则发出告警。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先判定可视物的类别,然后进行电子产品使用时间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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