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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具有记录装置的数据处理设备的方法及其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410062072.5
  • IPC分类号:G11B20/10
  • 申请日期:
    2004-06-28
  •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验证具有记录装置的数据处理设备的方法及其装置
申请号CN200410062072.5申请日期2004-06-28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5-02-09公开/公告号CN1577575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11B20/10IPC分类号G;1;1;B;2;0;/;1;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韩国京畿道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朴钟洛;郑承烈;孙鹤烈;赵承衍
代理机构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代理人吕晓章;马莹
摘要
一种用于验证具有记录装置的数据处理设备的方法和装置。根据该方法和装置能够执行仅将数据记录到授权的记录装置和从其中恢复数据。该验证方法确保合法将数据记录到数据处理设备的记录装置和/从其中再现数据,该数据处理设备具有用于处理数据的主机以及用于存储和再现已经或将被所述主机处理的数据的记录装置,该方法包括:经由主机验证记录装置;经由记录装置验证主机;和在确定已经互相验证主机和记录装置时,执行将数据记录到记录装置/从其中再现数据。根据该验证方法,在具有用以记录和/或存储数据的记录装置的数据处理设备中,仅当主机和记录装置互相验证时,才允许访问该记录装置,即才能够记录和/或再现数据,从而能够防止数据的非法使用或防止未授权用户使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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