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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金属矿井避灾硐室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210436632.3
  • IPC分类号:E21F11/00
  • 申请日期:
    2012-11-05
  • 申请人: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金属矿井避灾硐室系统
申请号CN201210436632.3申请日期2012-11-05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3-02-06公开/公告号CN10291327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E21F11/00IPC分类号E;2;1;F;1;1;/;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5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鹏;李磊;姚永辉;张子良;王妍;李博
代理机构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胡彬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金属矿井避灾硐室系统,包括:压风系统供氧、压缩氧气供氧和自救器供氧三级供氧方式组成的供氧子系统、降温除湿子系统、空气净化子系统、防护密闭子系统、动力供应子系统、环境监测子系统以及通讯子系统。另外还包括应急排气装置以及附属子系统。本发明解决了目前金属矿井用避灾硐室系统在国内尚无成型的技术和产品,无法应对金属矿山发生的灾变,且待援时间较短的问题。确保灾变切断动力电源下,可在硐室内生存96小时以上,在遇到井巷特大透水淹井情况时,可通过相应管路通气与排气,保证基本生存条件,可对水灾、火灾中有毒有害气体、炮烟毒气进行长达至少96小时的紧急避灾,适用于处于坚固岩石构造中的金属矿井或地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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