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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监控设备、监控系统、监控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257131.2
  • IPC分类号:H04W4/02
  • 申请日期:
    2015-05-19
  • 申请人:
    西安海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监控设备、监控系统、监控方法及装置
申请号CN201510257131.2申请日期2015-05-19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5-09-09公开/公告号CN104902440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W4/02IPC分类号H;0;4;W;4;/;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西安海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国家动漫基地A4楼1201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柯元旦
代理机构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张所明
摘要
本公开揭示了一种监控设备、监控系统、监控方法及装置,属于监控技术领域。该监控方法包括:通过无线通信组件接收被监控对象携带的定位器所发送的地理位置信息;通过转发组件与监控者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建立通信连接,并将地理位置信息通过该通信连接转发给移动终端显示。本公开提供的监控方法,通过监控设备将接收到的定位器发送的地理位置信息转发至移动终端显示,使监控者监控被监控对象时,使用的监控设备不需要携带有显示组件及处理器,解决了监控设备不便于携带的问题,达到了使监控设备便于携带的效果;监控者通过升级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来升级监控功能,解决了需要更换监控设备才能升级监控功能的问题,达到了提高监控功能升级效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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