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首页专利查询专利详情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一种告警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223515.2
  • IPC分类号:H04Q7/32;H04Q7/22;H04B5/00
  • 申请日期:
    2008-09-28
  • 申请人:
    北京随身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告警方法和系统
申请号CN200810223515.2申请日期2008-09-28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2-04公开/公告号CN10136030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Q7/32IPC分类号H;0;4;Q;7;/;3;2;;;H;0;4;Q;7;/;2;2;;;H;0;4;B;5;/;0;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北京随身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化庄村甲136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北京随身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北京随身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羽
代理机构北京方韬法业专利代理事务所代理人岳亚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告警方法和系统,通过蓝牙方式将外设的蓝牙模块与手机进行配对,建立对应联系;当手机启动时,蓝牙模块与手机建立通信;每隔预先设定的时间,检测蓝牙模块与手机之间的信号强度;如果蓝牙模块与手机之间距离扩大,信号强度低于预先设定值时,发出告警信息。采用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不仅能够在手机远离一定距离时,实时进行告警,而且能够实现手机和蓝牙模块的双重告警,这样既可以对手机进行防盗防遗失,也可以对其他物品的防盗防遗失。

我浏览过的专利

专利服务由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