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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频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309232.X
  • IPC分类号:H04N5/76;G07C5/08;H04L29/06;H04N5/91
  • 申请日期:
    2015-06-08
  • 申请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视频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
申请号CN201510309232.X申请日期2015-06-08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5-09-30公开/公告号CN10495471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76IPC分类号H;0;4;N;5;/;7;6;;;G;0;7;C;5;/;0;8;;;H;0;4;L;2;9;/;0;6;;;H;0;4;N;5;/;9;1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张鹏飞;夏勇峰;屈恒;王益冬
代理机构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人逯长明;许伟群
摘要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视频信息处理方法和装置,该方法包括:建立第一预设终端与行车记录仪之间进行数据交互的第一数据通道;获取用户在第一预设终端上输入的视频时间信息;生成用于获取行车记录仪内存储的视频数据中对应于视频时间信息的视频数据的视频获取请求,视频获取请求中携带有视频时间信息;将视频获取请求通过第一数据通道发送给行车记录仪;接收行车记录仪根据视频获取请求发送的对应于视频时间信息的视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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