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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直播中针对节目内容进行表态的方法及系统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610127649.5
  • IPC分类号:H04L12/28;H04L12/16
  • 申请日期:
    2006-08-31
  • 申请人: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在网络直播中针对节目内容进行表态的方法及系统
申请号CN200610127649.5申请日期2006-08-31
法律状态授权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8-03-05公开/公告号CN101136816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L12/28IPC分类号H;0;4;L;1;2;/;2;8;;;H;0;4;L;1;2;/;1;6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赛格科技园2栋东410室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建强
代理机构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谢安昆;宋志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网络直播中针对节目内容进行表态的方法及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直播室无法针对直播节目引导用户表态的问题。所述方法包括:服务器针对直播室播放的节目内容发布表态活动;直播室成员从为表态活动设定的表态选项中选择代表自身意见的选项,将该选项的标识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将该直播室成员的标识与其选择的选项标识推送给所有的直播室成员客户端;直播室成员客户端在本地的直播室成员列表中将接收到的选项标识与接收到的直播室成员标识对应显示。所述系统包括直播室服务器和直播室成员客户端。本发明使得节目运营商可以有效的引导直播室成员的观看行为,使其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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