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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留言功能的电视机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217631.3
  • IPC分类号:H04N5/445;H04N5/60
  • 申请日期:
    2008-11-21
  • 申请人: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带留言功能的电视机
申请号CN200810217631.3申请日期2008-11-21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0-06-16公开/公告号CN101742164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445IPC分类号H;0;4;N;5;/;4;4;5;;;H;0;4;N;5;/;6;0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何银南
代理机构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代理人胡吉科;孙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带留言功能的电视机,包括用于显示图像信息的显示单元、用于输出声音的声道单元、用于录制留言的留言录制单元以及用于对录制的留言进行存储的留言存储单元,留言存储单元被触发时,其存储的留言通过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在电视机屏幕上和/或通过所述电声道单元在电视机上进行播放。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带留言功能的电视机,通过在电视机上增加留言录制单元和留言存储单元,使得当留言存储单元被触发时,存储在电视机上的留言通过电视机屏幕显示和/或在电视机上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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