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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IPTV网络中实现视频短信业务的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810104324.4
  • IPC分类号:H04L12/58;H04L29/06;H04N7/24
  • 申请日期:
    2008-04-17
  • 申请人: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IPTV网络中实现视频短信业务的系统及方法
申请号CN200810104324.4申请日期2008-04-17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10-21公开/公告号CN101562580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L12/58IPC分类号H;0;4;L;1;2;/;5;8;;;H;0;4;L;2;9;/;0;6;;;H;0;4;N;7;/;2;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当前权利人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发明人王劲林;嵇智辉;刘学;刘磊;匡振国
代理机构北京法思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杨小蓉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IPTV网络中实现视频短信业务的系统及方法,该系统包括:视频短信管理服务器、运营支撑系统、认证系统、媒体服务器和IPTV终端;该方法采用IPTV终端所在区域的媒体服务器作为终端的虚拟存储,通过视频短信到虚拟存储的上载、虚拟存储间视频短信的传输和从虚拟存储下载视频短信播放,实现了对视频短信业务的管理。通过实施本发明,能够保证存储受限的IPTV终端正常使用业务,使得运营商可以忽略终端存储快速便利的开展视频短信业务,也能够简便的实现群发功能,便于向群体用户推送视频信息,该方法同时还具备实现简单,逻辑清晰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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