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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频电子猫眼报警装置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110073210.X
  • IPC分类号:G08B13/191;H04N5/225
  • 申请日期:
    2011-03-25
  • 申请人: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视频电子猫眼报警装置
申请号CN201110073210.X申请日期2011-03-25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暂无
公开/公告日2011-07-13公开/公告号CN102122422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G08B13/191IPC分类号G;0;8;B;1;3;/;1;9;1;;;H;0;4;N;5;/;2;2;5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大连路5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潘大伟;鞠洪海;薛冬娇;武学强;季增光;王伟伟
代理机构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代理人王元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视频电子猫眼报警装置,包括信息采集单元和控制单元,所述信息采集单元的摄像头、照明灯、人体探测模块、对讲模块安装在猫眼圆筒内;所述控制单元包括显示屏、无线模块、CPU单元、存储模块,无线模块内装有1张SIM卡;所述CPU单元接收来自人体探测模块的探测信息后,打开摄像头,将摄像头的图像信息显示在显示屏上,同时把摄像头的图像存储在存储模块内;CPU单元对人体探测模块传递来的信息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与设定的值进行比较,分析结果符合设定值时,CPU单元控制无线模块向指定的电话号码报警,报警方式有短信报警、彩信报警、拨打电话报警。既可起到安全防范作用,又可远程接待来访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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