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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在电视上发送微博的方法和电视机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656970.1
  • IPC分类号:H04N21/478;H04N21/4788;H04N21/254
  • 申请日期:
    2015-10-13
  • 申请人: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在电视上发送微博的方法和电视机
申请号CN201510656970.1申请日期2015-10-13
法律状态撤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9-28公开/公告号CN105979389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21/478IPC分类号H;0;4;N;2;1;/;4;7;8;;;H;0;4;N;2;1;/;4;7;8;8;;;H;0;4;N;2;1;/;2;5;4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B1区二层201-427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当前权利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敏;潘峰;于佳
代理机构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苏培华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在电视上发送微博的方法和电视机,涉及信息处理技术领域,以解决现有技术无法在电视机上发送微博的问题。技术方案包括:获取用户输入的启动发送微博指令;如果已经有微博账号登录,获取当前正在播放的节目对应的节目名称;根据预先设置的微博头格式对所述节目名称进行处理,生成微博头;获取所述用户根据所述微博头输入的微博评论内容;采用所述微博账号向微博服务器发送所述微博头和微博评论内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应用在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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