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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肺阴不足型干眼症熏蒸液及其制备

发明专利有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2011138656.1
  • IPC分类号:A61K36/8968;A61P27/02
  • 申请日期:
    2020-10-22
  • 申请人:
    浙江中医药大学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肺阴不足型干眼症熏蒸液及其制备
申请号CN202011138656.1申请日期2020-10-22
法律状态实质审查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20-12-08公开/公告号CN112043790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A61K36/8968IPC分类号A;6;1;K;3;6;/;8;9;6;8;;;A;6;1;P;2;7;/;0;2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浙江中医药大学当前权利人浙江中医药大学
发明人翁晔;楼何美子;韩姝阳;孟舒扬;裘生梁;刘艳莉;熊阳;王越颐;李若淇;杜郑雨桐;李澳乐;朱轶
代理机构浙江专橙律师事务所代理人暂无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肺阴不足型干眼症熏蒸液及其制备,属于中药提取技术领域,一种肺阴不足型干眼症熏蒸液,包括生地1~50份、麦冬1~50份、玄参1~50份、白芍1~50份、丹皮1~50份、桑叶1~50份和菊花1~50份,本方案的熏蒸液主要针对于肺阴不足型干眼症的治疗,有效避免内服的痛苦,提取的液体通过熏蒸仪可变成蒸汽直接与眼睛接触,治疗效果更强,同时有效防止了热敏性物质的氧化和逸散,在萃取物中很好地保持了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并且,全过程不用有毒有害的有机溶剂,仅采用不同浓度的乙醇作为改性剂,萃取物绝无残留的有毒有害溶剂物质,从而防止了提取过程中对人体有害物的存在和对环境的污染,保证了100%的纯天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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