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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显示装置、图像数据发送装置、图像显示系统及图像显示方法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0780024592.9
  • IPC分类号:H04N1/00;H04N5/765;G06F3/048
  • 申请日期:
    2007-06-07
  •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图像显示装置、图像数据发送装置、图像显示系统及图像显示方法
申请号CN200780024592.9申请日期2007-06-07
法律状态权利终止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09-07-08公开/公告号CN101480037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1/00IPC分类号H;0;4;N;1;/;0;0;;;H;0;4;N;5;/;7;6;5;;;G;0;6;F;3;/;0;4;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当前权利人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樫东清贵;梅本梓;仁田壮一;平田真章;江夏彩;首藤达生;木下拓也;高桥雅史
代理机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人侯颖媖
摘要
操作信息生成部一旦接受对正在显示的幻灯片的加工/编辑操作的输入,就生成与该输入对应的操作信息。操作信息反映部根据操作信息进行编辑处理,并且将与该编辑处理有关的操作信息存储于存储部。而且,在从服务器装置接收到幻灯片数据的情况下,从存储部读出与该幻灯片数据有关的过去的操作信息,使与读出的操作信息对应的编辑处理反映于接收到的幻灯片数据中而生成显示画面。由此,能够以用户所希望的状态在图像显示装置显示服务器装置中存储的幻灯片数据,而不增加服务器装置的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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