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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展示为准

拍摄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摄像设备

发明专利无效专利
  • 申请号:
    CN201510813251.6
  • IPC分类号:H04N5/232;H04N7/18
  • 申请日期:
    2015-11-20
  • 申请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著录项信息
专利名称拍摄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摄像设备
申请号CN201510813251.6申请日期2015-11-20
法律状态驳回申报国家中国
公开/公告日2016-02-03公开/公告号CN105306827A
优先权暂无优先权号暂无
主分类号H04N5/232IPC分类号H;0;4;N;5;/;2;3;2;;;H;0;4;N;7;/;1;8查看分类表>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变更 专利地址、主体等相关变化,请及时变更,防止失效
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当前权利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高毅;王洪强;葛云源
代理机构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林祥
摘要
本公开是关于拍摄方法、装置、控制设备及摄像设备,该方法包括:在接收到智能设备发送的异常报告时,检测摄像设备是否开启;在所述摄像设备未开启时,向所述摄像设备发送携带有所述智能设备的设备标识的开启指令,以使所述摄像设备开启并对所述智能设备进行拍摄。应用本公开实施例,控制设备可以在接收到智能设备发送的异常报告,且检测到摄像设备未开启时,指示摄像设备开启并对该智能设备进行拍摄,从而实现了对安防系统中的摄像设备的有效管理,使得摄像设备仅在有智能设备可能发生异常时才进行拍摄,与相关技术中摄像设备一直工作相比,能够减少摄像设备的损耗,提高摄像设备的使用效率,且能够对智能设备的异常进行有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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